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顧慈婷)“現(xiàn)在開庭!”隨著法槌輕響,近日,一場沒有莊嚴肅穆的審判大廳、沒有整齊排列旁聽席的特殊庭審在江永縣人民醫(yī)院住院部科教室內開庭。江永縣檢察院為何要把法庭“搬”進醫(yī)院?背后是該院主動作為,用司法溫情回應群眾困難的生動實踐。
一個多月前,何某某午餐時飲了幾杯自釀米酒,自認為“意識清醒”的他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出行,殊不知“幾杯米酒”早已越過法律紅線,被執(zhí)勤交警查獲后,何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遠超80mg/100ml,涉嫌危險駕駛罪。幾天后,意外再次發(fā)生,何某某無證駕駛另一輛二輪摩托車被撞倒,腰部、腿部多處骨折,需長期住院治療。
一邊是觸犯法律的醉駕者,一邊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,審查起訴期間,承辦檢察官了解相關情況后,第一時間提出解決方案,帶著同步錄音錄像設備來到病房,“身體恢復得怎么樣?我們今天來核實一些案件的細節(jié),你慢慢說”。病床邊,檢察官耐心聽何某某的供述,核實案件事實,既確保了訊問的規(guī)范性,又用溫和的態(tài)度緩解了他的緊張情緒。
案件提起公訴后,新的問題接踵而至,庭審怎么辦?承辦檢察官主動對接承辦法官,法檢兩院溝通后,很快達成共識:把庭審“搬”進醫(yī)院,在征得何某某同意并確保庭審嚴肅性的前提下,簡化了部分流程。何某某在最后陳述時,聲音帶著悔意表示:“感謝司法機關對我的關懷!我本以為喝幾杯米酒沒事,現(xiàn)在想想如果當時撞了人,后果不堪設想,我以后喝酒再也不開車了……”
庭審結束后,承辦檢察官給在場的醫(yī)護人員、患者家屬上了一堂“流動普法課”。
下一步,江永縣檢察院將始終堅持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,用細節(jié)傳遞司法溫度。
責編:左爽
一審:左爽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